举报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行为,最高奖励100万元!
名称:《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
发文机关:市场监管总局 财政部
实施时间:2021年12月
主要内容:
举报违反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重大违法行为;具有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的重大违法行为;市场监管领域具有较大社会影响,严重危害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的重大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被追究刑事责任的违法行为等重大违法行为,经查证属实结案后,给予相应奖励。
举报人可以通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公布的接收投诉举报的互联网、电话、传真、邮寄地址、窗口等渠道,向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举报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行为。
举报人可以实名或者匿名举报。
同一案件由两个及以上举报人分别以同一线索举报的,奖励第一时间举报人。举报人举报同一事项,不重复奖励。
举报奖励分为三个等级。属于一级举报奖励的,按罚没款的5%给予奖励。按此计算不足5000元的,给予5000元奖励。属于二级举报奖励的,按罚没款的3%给予奖励。按此计算不足3000元的,给予3000元奖励;属于三级举报奖励的,按罚没款的1%给予奖励。按此计算不足1000元的,给予1000元奖励。无罚没款的案件,一级举报奖励至三级举报奖励的奖励金额应当分别不低于5000元、3000元、1000元。
每起案件的举报奖励金额上限为100万元。
记者程雪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