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暖心12条” 关爱企业家
本报讯 记者潘仙德报道 日前,三门县委、县政府出台《关于支持企业家干事创业的若干意见》,从培养企业家、尊重企业家、激励企业家、保护企业家、服务企业家、关爱企业家6个方面共12条措施,鼓励优秀企业家干事创业。
这些措施包括对优秀企业家进行表彰,开展“航母企业”“旗舰企业”“小巨人企业”评选,对其法人代表或实际控制人分别授予“功勋企业家”“明星企业家”“精英企业家”称号,并在年初全县经济工作会议上进行隆重表彰。
同时,着力畅通企业家问题反映渠道,依托企业码平台、企业服务办公室等线上线下渠道,及时受理、答复企业家反映的问题。对恶意阻工、强迫交易、寻衅滋事、暴力讨债等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法院等有关单位将依法依规予以快速处置。
三门县还将建立容错帮扶机制,加大企业历史遗留问题处置力度,将企业因股改、上市(挂牌)需要解决的历史遗留问题作为服务企业的重点内容,及时妥善予以解决,并对“航母企业”“旗舰企业”“小巨人企业”和税收贡献500万元以上的企业强化医疗教育保障。
据了解,今后三门县委、县政府每年将至少召开两次企业家座谈会,专题听取企业家意见建议,建立“百名干部联百企”制度,县四套班子领导都要有自己联系的骨干企业,对企业提出的问题及时联系、帮扶解决。此外,在研究全县经济工作、涉企改革、涉企政策的重大会议时,将邀请企业家代表列席,听取企业家意见,让企业家在干事创业中拥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