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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市场主体发展送上“新动能”

  微观点:市场主体既是国民经济发展的主要力量,也是促进居民就业的主要承载者。在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举步维艰之际,政府部门以“20条政策举措”,有助于全面推动市场活力,壮大市场主体发展根基。

  

  ■钟伟、章祥

  近日,省市场监管局印发《关于持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政策举措二十条的通知》,以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为重点,量身定制、精准施策,为市场主体发展送上“新动能”。

  市场主体既是国民经济发展的主要力量,也是促进居民就业的主要承载者。就浙江省而言,在册市场主体总量达到860多万户,其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占近96%,是全省经济发展的基本盘。但随着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传导到微观层面,众多市场主体面临成本压力加大、发展动力不足等困难。

  受经济下行压力和疫情叠加影响,市场主体发展已由“多进少出、快进慢出”的“快速发展期”向“多进多出、快进快出”的“盘整转型期”过渡。由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普遍受限于规模小、资金少、无抵押资产等客观条件,导致“融资难、融资贵”,再加上受原材料、劳动力、土地等要素价格持续走高影响,小微市场主体的利润空间受到挤压,发展遭遇了前所未有的瓶颈期。

  在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举步维艰之际,政府部门聚焦市场主体发展的实际困难和现实诉求,以“20条政策举措”破解市场主体生产经营中的堵点、痛点,有助于全面推动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整体跃迁,壮大市场主体发展根基。

  优化市场主体全周期管理服务,创新融资供给是重中之重。要精准对接小微市场主体需求,进一步优化“贷款码”应用架构,助力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实现“码”上融资。要聚焦降低门槛、简化流程、减少抵押,通过创新升级产品供给、优化贷款期限管理、“量身定制”融资产品、设计标准化审批模型等方式,为小微市场主体提供“对症下药”式服务。

  减税降费是持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的“重要一招”。但市场主体面广量大,经营状况又是千差万别,要把减税降费红利精准落到实处,让市场主体有明显的减负感受,决不能“大水漫灌”,只有让政策红利精准“滴灌”,减税降费的效应才能加速显现。要根据不同行业、规模、主体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分类宣传辅导,确保市场主体应知尽知、应享尽享、应减尽减各项政策红利。

  在强化市场秩序全过程公正监管上,建立柔性监管容错制度十分必要。尤其是对于那些因遭遇天灾、疫情等公共突发事件或其他现实困难而暂时无法开展经营活动的市场主体,可采取保留主体资格允许“歇业”的方式代替自行停业处理。市场主体申请办理歇业之后,既可以用极低的成本维持经营主体资格存续,又避免将来重新申请开业登记的复杂程序。

  在“大兴实干文化、永葆竞跑风姿”之际,确保“二十条”落地落实,为市场主体发展送上“新动能”,无疑是稳企赋能、提振信心之举。期待这“20条政策举措”给予市场主体更加温暖的阳光、更加丰沛的雨露、更加肥沃的土壤,为打造营商环境最优省、市场机制最活省、改革探索领跑省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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