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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全体新市民 “居者有其屋”

  微观点:住房问题,一头连着民生保障,一头连接经济发展。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也是落实“房住不炒”的重要举措。职工住得安心,自然会心甘情愿地留下来,经济社会的发展才更有活力。

  ■钟伟、朱哲彪

  近日,绍兴市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实施意见出炉。根据意见,“十四五”期间,绍兴市将建设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6.5万套(间),用于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住房困难。

  新市民、青年人是城市建设的生力军,但由于工作时间不长,往往买不起商品房,有的也无条件申请公租房,成为住房保障体系的“夹心”群体。这些买不起房也租不起房的新市民、青年人,或成为“逆城市化”进程的“灰犀牛”。把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作为“十四五”住房建设的重点任务,就是要解决新市民、青年人买不起房又租不好房的难题。绍兴市从加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入手,“大手笔”保障新市民、青年人“住有所居”,彰显民生情怀,体现政府作为。

  住房问题,一头连着民生保障,一头连接经济发展。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不仅是一项重大民生工程,也是落实“房住不炒”的重要举措。加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需要量质并举,加快完善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让保障性租赁住房更具公平性、持续性及可操作性。

  职工住得安心,自然会心甘情愿地留下来、热情洋溢地去工作,经济社会的发展才更有活力。要大幅增加与新市民、青年人需求相适应的小户型、低租金房源供应,确保新市民、青年人租得起、住得好。保障性租赁住房应主要面向城区无房新市民、青年人,重点保障新引进人才、基本公共服务行业人员、产业园区企业职工等群体,特别是向公交、环卫、快递、物流等一线职工倾斜。

  土地政策、金融政策、财税政策是推动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的“三驾马车”。在建立制度体系的同时,要引导多主体投资、多渠道供给,逐步构建起“政府出政策、银行来支持、企业广参与”的良性机制。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支持专业化住房租赁企业建设和运营管理保障性租赁住房,形成“政府与市场相补充,存量与增量相协调”的格局。在做好公租房保障的基础上,要按照租赁运营企业可持续、租户可负担的原则,做好政策衔接,并实行差别化租金。

  加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既要“量”的保证,更要“质”的提升。除了提供简约、环保的基本装修,保障性租赁住房还要考虑配置停车位等必要的生活设施,甚至实现拎包入住。在选址布局、改造提升、公共配套等方面,要优先挖掘成熟配套和交通便利地区的供给潜力,围绕年轻租客偏爱的活力商圈和消费中心,积极开发公共区域周边的存量空间,逐步落实租房落户、子女入学等公共服务保障措施。

  民之所望,政之所向。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能够让“居者有其屋”的百姓情怀更加深厚,这种看得见、摸得着、得实惠的民生关爱值得放大,“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的目标就能实现。


浙江工人日报 民声·广告 00002 让全体新市民 “居者有其屋” 2022-03-19 2 2022年03月19日 星期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