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如何“一个都不能少”
话题
毕传国 作 |
今年初,全国总工会发文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明确给予11项政策性支持和具体工作指导。其中提到,支持浙江工会在推进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建会入会和权益保障方面先行先试,把浙江作为推进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参保试点地区,扩大浙江省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医疗保障覆盖面。
今年3月,省总工会部署开展“强组建、优服务、促共富”全面深化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工会工作集中行动,让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有家有爱”;“浙工惠——2022年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温暖行动”启动,聚焦解决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急难愁盼问题。
各地工会不断探索创新,让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有了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杭州有了助力职工成长成才的“小哥学院”、宁波快递小哥荣获“市五一劳动奖章”、温州首个“骑手之家”亮相……
当然,兜牢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需要全社会共同关爱。如何形成良好氛围,其他地方有何经验可以借鉴,是我们值得关注和探讨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