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金非订金,七天无理由退货并非无条件
“双11”购物普法大礼包请查收
慕煊报道 又到了一年一度的“双11”,绕不开的“满减”“大促”“预售”,各种营销手段齐飞,满脑子的冲冲冲,稍有不慎便可能“晕头转向”。平阳县人民法院温馨提醒,无论是“双11”,还是日常消费购物,大家都需要多加思考、理性消费,了解相关法律知识,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定金非订金,下单需小心
“双11”订单量庞大,预售规则复杂,比如定金和订金有什么区别?如果你还不知道,就先捂好钱包别急着交钱。
法官提醒:在日常交易中,“定金”与“订金”这两个词汇被广泛运用,但性质却完全不同。“定金”具有担保合同履行的性质,而“订金”只是一个习惯用语,非法律概念。
比如你想要购买一台价值1000元的烤箱,但商家没有现货,需要你交一笔钱,商家帮你留货。如果你和商家约定交的是定金,那么,这笔定金最多不能超过200元(合同标的金额的20%是定金上限)。如果你交付定金后反悔说不要烤箱了,那么适用定金罚则,无权向商家主张返还200元的定金。如果商家收了定金后反悔不想卖给你,而欲以更高价卖给第三人,那么适用定金罚则,商家应该向你返还双倍定金,即400元。
快递高峰期,责任需拎清
因网络购物的特殊性会涉及快递公司运输环节,那么运输途中快递要是毁损应当由谁承担责任?
法官提醒:卖家通过快递公司将商品送至双方约定的交付地点,在买家未签收之前,卖家尚未完成交付,此时仍由卖家承担快递毁损的风险。
比如,在下单烤箱之后的第2天,商家便通过快递将你的烤箱发出。但不幸的是当你拿到烤箱之后发现烤箱出现了故障,无法使用。如果你签收时就发现了烤箱故障,烤箱要么是在运输途中出现毁损,要么是本身存在质量问题。总之,你不需要承担烤箱毁损的责任。如果烤箱寄到工作单位被你签收后,在你运输回家的途中因车辆颠簸,烤箱遭遇毁损。那么,在烤箱本身不存在质量问题的前提下,责任应当由你承担。
七天无理由≠七天无条件
七天无理由退货,最大程度地保障了消费者的权益,也有利于电商的发展,但需要明确的是,“无理由”并不等于“无条件”。
法官提醒:并不是所有商品都适用七天无理由退货的规定。比如购买鲜活易腐的商品不适用七天无理由退货规定。以牟取利益为目的,超出日常合理生活消费需要的网购,也不适用七天无理由退货。同时,“应当完好”是适用七天无理由退货的前提。
比如,你收到了一个崭新的烤箱,可是在这期间,你对这个烤箱的喜爱度也随之递减,退货的念头悄然生起。如果烤箱商标齐全、能够正常使用,在签收之后的七天内你提出退货申请,商家应当予以退货。但是如果今天购买的不是烤箱而是海鲜类产品(鲜活易腐),当签收后产生了退货的念头,是无法退货的。如果烤箱被你用于摆摊卖烤栗子(营利所需),七天后你想要退货,商家可以不予退货。
价格假浮动,保价设门槛
某些网购平台的商家,在“双11”之前偷偷提高价格,在“双11”期间将价格降至原价,造成大降价的错觉,进而引诱消费。为保障权益设置的保价服务还有“准入门槛”?
法官提醒:“假降价”是在违反商业道德、损害市场经济竞争秩序的层面,进而损害消费者权益的价格欺诈,其本质是一种类似虚假宣传的不正当行为。保价服务的法律性质是商家与消费者通过合同约定,赋予消费者在价格变化时,可以单方变更合同内容的一种选择权。
比如,你在社交平台分享了“双11”期间“抢”到的烤箱,却被热心网友告知商家5个月前烤箱的价格竟然和你下单的烤箱价格一样!你正打算和商家理论时,却发现烤箱进行了新一轮降价。商家明明提供了保价服务却以“活动期间不同时享受多种优惠”“‘双11’活动商品不参加保价”等理由拒绝保价补偿。
如果商家确实存在“假降价”的行为,你作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撤销买卖合同,要求商家退货。如果你和商家的买卖合同合法有效,不存在导致合同无效的法定情形,保价条款应当是有效的,商家拒绝补偿构成违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