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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2版:法治

捆绑销售、大幅提价……

我省公布第一批涉疫物资哄抬价格典型案例

  本报讯 记者羊荣江报道 近日,我省公布第一批涉疫物资哄抬价格典型案例。

  据悉,针对国务院疫情防控“新十条”发布后,全国各地连花清瘟、布洛芬、抗原检测试剂、N95口罩等涉疫物资市场出现的价格异常波动情况,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迅速部署各地加大涉疫医疗药品(包括中药材)、抗原检测试剂、防护用品(口罩等)三类涉疫物资价格监管执法力度,强化预警研判,综合运用提醒告诫、行政约谈、政策指导等方式引导相关企业依法诚信经营。全省各地广泛开展线上线下巡查检查,集中摸排哄抬价格违法线索,依法从严从快查处了一批借疫情之机哄抬价格违法案件,着力维护三类涉疫物资特别是药品价格秩序稳定。

  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以案释法明确行为边界,引导经营者强化价格自律,依法合规经营,省市场监管局公布首批涉疫物资哄抬价格典型案例。

  具体案例有:

  绍兴市某药店捆绑销售哄抬价格案。经查,该药店于2022年12月11日在“饿了么”店铺中上架十余款“连花清瘟胶囊+其他商品(如维生素C片)”“布洛芬缓释胶囊+其他商品(如茚达特罗格隆溴铵吸入粉雾剂用胶囊等)”组合产品链接。该药店在销售连花清瘟胶囊和布洛芬缓释胶囊过程中,强制搭售其他商品,变相大幅度提高商品价格,涉嫌构成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柯桥区市场监管局于12月12日予以立案调查,将于近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诸暨市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大幅提高售价哄抬价格案。经查,该公司在“拼多多”平台上开设的“某医护健康用品”店铺销售KN95口罩,其实际成交价由12月6日的18.68元/包逐步大幅提高到12月9日的48.90元/包、12月10日的89.90元/包、12月14日的139.90元/包,涨幅最高达648.93%。该公司在成本未明显增加的情况下大幅度提高销售价格,其行为涉嫌构成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诸暨市市场监管局于12月15日予以立案调查,将于近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德清县乾元镇某药店大幅提高售价哄抬价格案。经查,该药店于2022年11月28日以16.19元/盒的进格从上游批发公司购进连花清瘟胶囊,12月1日到货后按平时23元/盒的价格销售。12月5日该药店在一日内对余下的连花清瘟胶囊连续调价,分别以28元/盒、35元/盒的价格进行销售。该药店在成本未发生变动的情况下大幅提高连花清瘟胶囊销售价格,涉嫌构成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德清县市场监管局于12月5日予以立案调查,将于近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公布的典型案例还有:湖州市南浔某中西医结合诊所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案,湖州市长兴某大药房大幅提高售价哄抬价格案,仙居县某药房大幅提高售价哄抬价格案,青田县某药品零售有限公司大幅提高售价哄抬价格案,庆元县某药房大幅提高售价哄抬价格案,丽水市某医药有限公司大幅提高售价哄抬价格案。


浙江工人日报 法治 00002 捆绑销售、大幅提价…… 2022-12-19 2 2022年12月19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