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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2版:职工说事

对任性滥用的 “扫码”说“不”

  ■斯涵涵

  当前,“必须关注公众号才能开发票”“必须使用小程序才能点餐”“必须扫码缴费”,诸如此类扫码强制关注使用的现象在生活中并不少见。5月9日,北京市消费者协会公开劝导相关经营者:不得强制消费者关注公众号或使用手机APP、小程序进行自助点餐或购物、缴费。经营者不得利用公众号或手机APP、小程序过度收集消费者个人信息。经营者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诚信的原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消费者同意(5月10日《人民日报》)。

  手机一扫,信息俱有,科技进步给现代人生活带来巨大便利。然而,有时消费者不过是想简简单单吃顿饭,还要不停扫码、填写消费者信息并关注公众号,不仅耗费时间,更涉嫌对消费者个人信息的过度收集。如果保管不善,消费者个人信息还有被泄露的风险,频繁被“扫码”令人反感不已。

  《反不正当竞争法》明确规定,经营者销售商品,不得违背购买者的意愿搭售商品或者附加其他不合理的条件。现实上,对消费者点餐、索要发票的要求,不少经营者采取拖延、拒绝等方式设置多重门槛,将关注公众号或使用手机APP、小程序作为消费者行使权利或享受服务的前提,这是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涉嫌侵犯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而通过扫码关注公众号、使用小程序获取与服务无关的消费者个人信息,也违反了公民信息保护的相关法规,属于任性滥用。

  2021年3月,中消协强调指出,“扫码点餐”不应成为“单选题”。仅提供“扫码点餐”涉嫌过度收集消费者个人信息,侵害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知情权。2022年3月13日,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对某餐馆通过“扫码点餐”非法收集消费者个人信息案作出警告和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此次北京市消协公开劝导相关经营者,不得强制消费者“扫码点餐”“扫码缴费”……一连串举措是对法律法规的重申,也是对相关经营者的正告与劝诫。采取各种手段任性滥用“扫码点餐”“扫码缴费”,理当叫停。

  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足以自行。职能部门应加大对餐厅要求消费者关注公众号并非法收集个人信息问题的曝光力度和处罚力度,提高违规成本及监管威慑力,强力遏制强制扫码、滥用扫码的不正之风,促使餐饮业遵守法规,诚信经营,公平相待,在尊重消费者意愿的基础上,努力为消费者提供更优质的服务,以此获得利润与口碑的双赢。

  此外,消费者也要注意保护个人信息安全,提高维权意识,遇到经营者不扫码不提供服务等不合理现象,要收集证据,勇敢投诉,由职能部门责令商家限期改正或处罚。广大消费者对霸王条款说“不”,相关部门强化监管,任性的“扫码点餐”“扫码缴费”才会逐渐失去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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