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运来临这些法律知识请知晓(三)
通讯员束孝诚
亚运盛会在家门口举办,必定会燃起我们的体育热情。面对这场重要盛会,有哪些法律问题值得我们关注?浙江释晨律师事务所律师带您一起了解。
未经授权许可,能否在网上直播亚运会的某项赛事?会有什么后果?
这种行为属于“盗播”。亚运会是面向全世界观众的,流量巨大,权利主体往往投入大量财力物力获得相关权利,包括广播组织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如果未经许可直播亚运会体育赛事,或者使用未经许可的体育赛事节目中的片段制作发布短视频,均可能构成著作权侵权。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条第十一项规定 著作权包括广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公开传播或者转播作品,以及通过扩音器或者其他传送符号、声音、图像的类似工具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的权利,但不包括本款第十二项规定的权利。
《浙江省第19届亚运会知识产权保护规定》第七条第四项规定,未经杭州亚运会知识产权权利人许可,对杭州亚运会火炬传递仪式、开幕式、闭幕式、体育赛事等进行直播、转播的行为是禁止的。
如果我想在网上发布一些关于亚运会的原创作品,比如文章、视频、音乐等,需要注意什么?
首先,你在发布你的原创作品时,应当尊重和保护他人的著作权,确保作品的原创性,并避免剽窃、歪曲、篡改他人作品。同时,你也应当注意保护自己的著作权,并及时采取措施防止他人对你的作品进行侵权行为。如在网络上发布作品的时候,可以标明版权所有,保存发布成功的截图或文档,日后一旦产生纠纷,可以作为证据。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二条规定 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
(二)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
(三)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五)剽窃他人作品的;
(六)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视听作品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七)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
(八)未经视听作品、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人、表演者或者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出租其作品或者录音录像制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九)未经出版者许可,使用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的;
(十)未经表演者许可,从现场直播或者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或者录制其表演的;
(十一)其他侵犯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行为。
如果想参加亚运会期间举办的一些体育活动,比如跑步、骑行等,需要注意什么?
如果想要参加一些剧烈的体育活动,那么你应当充分认识到其风险性,并自愿承担正常风险,即自甘风险。自甘风险的适用条件为:参加的活动是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受害者明知有风险仍自愿参加;其他参加者不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同时,你也应当遵守活动规则,尊重和保护其他参加者的人身权利,尽量避免造成他人损害或者自身受伤。
法条链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六条规定 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因其他参加者的行为受到损害的,受害人不得请求其他参加者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其他参加者对损害的发生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作者单位:浙江释晨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