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繁简分流 “1+1”模式 网络解案

杭州上城区仲裁院为当事人解决争议提供多样化选择

  记者羊荣江 通讯员马超、唐学基报道 近年来,杭州市上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推进完善“调解、庭审”一站式劳动争议处置模式,为当事人解决争议提供多样化选择。

  繁简分流,提速增效

  “速度快,效果也好,很满意!”近日,当仲裁员回访某服饰公司时,该公司负责人姜某对上城区仲裁院实施的案件繁简分流机制频频点赞。

  今年6月29日,该公司因搬迁引发4起诉求不愿随迁要补偿、加班工资未给足的劳动争议案。上城区仲裁院受理后,按繁简情形进行了分流处理,3起案件不到10日调解完成,1起调解不成进入庭审,23日后案结。

  “我们受理服饰公司涉及的加班工资和解职补偿款4起劳动争议案后,因同属一个单位,法律关系又相对简单,我院采取简案快处、类案专审分流办理。”仲裁员程序说。

  之前因复杂案件挤压,导致一些简单案件走仲裁程序要排庭等候,使得积案陡增。如今通过繁简分流制度,简案可以实现快速处理,缩短办案时间;且让擅长处理工伤纠纷、加班费争议、解除劳动合同争议等的仲裁员进行类案专审来提高解案效率的同时,腾出更多精力处理复杂案件。

  “1+1”模式,破解案多人少困局

  “双方争议点其实很简单,就是认定的基数标准不同。”近日,在上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仲裁员陈仁忠和调解员李俊正在调处一起加班工资争议案。

  该院根据案件类型和数量配备调解员,把调解员嵌入审理团队,形成“1+1”解案模式。这一做法让调解员的劳动法律知识储备、专业能力得到提升外,还让诉前调解更专业、权威。

  “我们把调解员请进仲裁院,实行‘1+1’解案模式,将调解员配备到调审团队,仲裁员和调解员一一对应。当事人提请劳动争议仲裁后,先进行调解,缓解案多人少之困局;且让仲裁员从诉前调解开始介入,指导调解员解案,不仅能及时化解纠纷,还能提前了解双方当事人的争议焦点,即便调解不成进入仲裁程序,仲裁员在庭审过程中也更有针对性,审理效率会更高。”上城区仲裁院院长王岩说。

  今年以来,该院受理诉前调解1107件,调解成功率68.7%,有效缓解了人案矛盾。实践证明,“1+1>2”的效果已然显现。

  网上运行,不见面也能解争议

  “过去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都要到窗口来立案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有时由于材料准备不充分会跑好几趟,费时费力。现在所有环节都可网上运行,直到双方愿意调解或开庭时,当事人才需要到仲裁院来。”王岩介绍。

  上城区仲裁院借助信息化手段助力仲裁工作,建立网络调裁对接系统。当事人通过网上立案平台上传提请劳动争议仲裁材料后,经审核通过进入网络调审对接系统,由院长将案件推送给相应的调审团队,征得当事人同意先行调解,调解成功的进行仲裁审查确认;调解不成功的,案件回到网络调审对接系统正式立案,再分配给专职仲裁员进行审理,整个过程节点都通过短信通知当事人,省时省力,也更接地气。

  目前,该院每月网上立案申请200件左右。截至今年8月底,通过网络解案的就有776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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