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工人日报 数字报纸


00003版:守护您

“小窗口”展现“大作为”

临安工会积极参与劳动争议调处,构建新时代和谐劳动关系

  ■周国军

  《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新增第二十二条:“各级地方总工会应当建立健全工会法律援助工作机制,推进工会法律援助队伍建设,加强与社会律师的合作,开设法律服务窗口,依法为所属工会和职工提供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务。”杭州市临安区总工会历来重视劳动领域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坚持运用法治思维、践行法治方式,发挥基层工会作用,并且认为工会参与劳动领域争议纠纷化解,重点在事先的预防和协商、矛盾纠纷争议的调处、推动构建新时代和谐劳动关系三个方面。

  事先的预防与协商

  首先是建立“三位一体”行业集体协商机制。2004年起,临安区总工会与区人社、工商联、经信局、企业家协会建立完善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探索行业集体协商工作。目前已有10个行业开展能级工资集体协商,覆盖企业680余家,惠及职工超过5万人。

  其次是对开展能级工资集体协商的企业进行鼓励。2022年,临安区总工会出台了《临安区总工会产业工人培育激励十条措施》,鼓励企业大力开展能级工资集体协商,促进企业进一步落实民主管理,完善工资薪酬管理制度,真正实现“以技提薪”。目前有150余家单建工会企业开展了能级工资集体协商,玲珑街道和青山湖科技城正在探索区域能级工资集体协商。

  以针对避免劳动争议、提前预判矛盾争议、对将来可能发生矛盾纠纷有关问题作出约定的“三位一体”的行业集体协商机制,对稳定职工队伍等方面发挥了很好的作用。

  积极参与劳动争议调处

  按照“预防为主、基层为主、商调为主”的工作方针,初步建立了以基层劳动争议协商调解组织为主体的纵横结合的调解体系。纵向即在区、镇(街道)、企事业单位建立劳动争议协商调解组织,突出企业工会作用发挥,完善企业劳动争议协商调解组织、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组织建设,着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一线、化解在企业围墙内;横向即围绕区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加强同区人力社保局、信访局、司法局、法院等部门联系,形成了“一个中心、多个接口”的职工劳动争议调解体系。

  2020年底,临安区总工会“职工维权窗口”主动入驻区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诉源治理、访源治理,践行“枫桥经验”。两年多来,接待职工3000余人次,化解各类纠纷1400余起,提供法律援助700余件。80%以上的争议在窗口通过协商的方式得到化解,50%以上的纠纷通过调解得到圆满解决。“职工维权窗口”多次收到职工送来的锦旗,被评为2021年度“临安区最美窗口”。截至今年9月,窗口已受理587件,当场协商解决416件,调解处理73件,代理提起仲裁94件、诉讼解决4件,为职工提供法律援助167件,累计为职工挽回经济损失797万元。“小窗口”在推动构建新时代和谐劳动关系展现“大作为”,也成为了区总工会掌握劳动关系的“晴雨表”。

  2022年,临安区总工会主动对接区检察院,出台了《关于建立职工合法权益保护协作配合机制的实施办法》,运用公益诉讼的思维解决劳动领域带有普遍性、群体性、苗头性争议纠纷。同时主动对接区法院,在区总工会机关设立“共享法庭”,方便职工线上线下便捷处理矛盾纠纷。今年还与区人力社保局、司法局、法院、信访、工商联等单位积极探索劳动领域争议纠纷预警、协商、调解、仲裁、诉讼、执行一体推进机制,培训基层劳动争议调解员260余名。此外,还聘请了22名工会法律服务志愿者,不定期开展法律服务志愿活动,指导职工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代理参与劳动争议仲裁或诉讼等涉及到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

  推动构建新时代和谐劳动关系

  从2018年起,临安区总工会积极开展基层工会规范化建设,加强法律服务,切实维护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团结带领职工群众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推动构建新时代和谐劳动关系。

  2022年,在杭州市总工会的指导下,制订了工会推动构建新时代和谐劳动关系三年行动方案,培育辖区范围内和谐劳动关系梯队建设,将开展包括送温暖、送清凉、送体检、送疗休养、送心理关爱、关心困难职工群众、开展职工文体活动、职工职业技能竞赛等在内的服务工作。

  (根据作者在省总工会学习宣传贯彻《实施办法》座谈会发言稿整理,作者系杭州市临安区总工会劳动关系部部长)


浙江工人日报 守护您 00003 “小窗口”展现“大作为” 2023-11-28 2 2023年11月28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