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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破局中年危机享受《时光正好》的幸福

  通讯员李冰洋、张轶群报道 近日,现代情感剧《时光正好》圆满收官。该剧讲述了许梦安(秦海璐饰)、陈婉真(左小青饰)、许梦心(潘之琳饰)三位女性在生活中遇到不同的人生选择与生活难题,围绕亲情、友情和爱情,实现个人的成长蜕变,展现了职场、理想交织的都市成长画卷。

  该剧聚焦中年人的生活,呈现了真实的中年困境和解决之道,展现出良性和谐的家庭婚姻关系。让我们一起以法律视角缓缓步入剧中,看看中年人的人生百态,获取直面生活困局的勇气和与世界交手的力量。

  Part 1

  贾浩文公司遭遇破产危机

  许梦心患上产后抑郁症时,丈夫贾浩文(孙浩饰)始终守护在旁,无微不至。然而,当贾浩文的公司遭遇破产危机而负债时,他为了不拖累妻子,选择提出离婚。

  问:夫妻一方名下公司负债,另一方要承担偿还责任吗?

  法律分析

  公司法第四条第一款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生活中,大多数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拥有独立的财产,一般情况下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如果贾浩文作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履行了自己的出资义务,并且对外没有以自己和许梦心的名义进行欠债,此时许梦心对于公司的债务一般不用承担偿还责任。

  若贾浩文在公司的经营过程中,以自己与许梦心的名义对外欠债,或双方均对债务进行了追认,则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在这种情况下,许梦心需要对贾浩文名下的公司承担债务偿还责任。

  Part 2

  陈婉真提成被扣

  陈婉真从内勤转销售,利用人脉优势轻松卖空高端房型,提成可观,然而领导却以各种理由直接拒付陈婉真的提成。

  问:领导能否以各种理由拒付、少付员工提成吗?

  法律分析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

  对于销售、电商运营、客服、置业顾问等特殊岗位的劳动者来说,提成工资是其劳动报酬的主要组成部分。部分企业滥用用人单位自主管理权,拒付、少付劳动者提成工资的行为,显然触犯了法律。用人单位应当严格遵守劳资双方对于提成的约定,不得以各种理由拒付、少付员工提成。

  如果用人单位以各种理由拒付、少付员工提成,此时员工应当拿起法律的武器进行维权,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反映单位拖欠工资的情况,或寻求工会的帮助,亦可向公司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以此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Part 3

  许梦安怀二胎

  许梦安四十岁怀上二胎,可公司老总在得知她怀孕的时候并没有祝贺她,反而担心许梦安会因怀孕而导致工作效率下降,并且产生想要辞退她的想法。

  问:女员工在怀孕期间能被辞退吗?

  法律分析

  怀孕是女性人生中的一段特殊时期,法律明确规定,女员工在怀孕期间,公司不得仅以女员工怀孕为由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剧中,即便公司老总担心许梦安会因怀孕而导致工作效率下降,想要辞退许梦安,也不得以怀孕为理由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但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女员工怀孕期间虽然受到了法律的特殊保护,但这并非“万能挡箭牌”。如果女员工在怀孕期间违反了上述规定,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存在严重过错,公司依然可以与其解除劳动关系。因此,怀孕的女员工也应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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