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职工权益保护!
新修订的《公司法》中这些条款请掌握(下)
公司在哪些情形下,应当听取公司工会的意见,并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
依据《公司法》第17条第3款的规定,公司研究决定改制、解散、申请破产以及经营方面的重大问题、制定重要的规章制度时,应当听取公司工会的意见,并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
(1)改制。改制主要是针对国企改制,将传统国有企业改制为现代化的公司制,建立和完善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等现代公司治理制度。改制与职工利益息息相关,公司研究决定改制的问题,应当听取职工的意见。
(2)解散。公司解散包括自愿解散、行政解散、司法解散和破产解散等。解散之后还涉及清算问题。解散直接影响职工的就业问题,应当听取职工的意见。
(3)申请破产。公司作为债务人可以依法申请破产,一旦申请破产,如被法院受理,公司将进入破产程序,无论重整、和解还是清算程序,都涉及职工的切身利益,应当听取职工的建议。
(4)经营方面的重大问题。公司的重大投资、重大营业转让、增资、减资、合并、分立、变更等经营方面的重点问题,都与职工利益密切相关,应当听取职工的建议。
(5)制定重要的规章制度。公司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需要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
要点提示:可参照股东的建议权和质询权规则,进一步明确职工的建议权和质询权,切实加强和完善职工参与公司民主管理制度。
公司从事经营活动,是否需要考虑职工的利益?
依据《公司法》第20条第1款的规定,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应当充分考虑公司职工、消费者等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以及生态环境保护等社会公共利益,承担社会责任。
职工向公司投入的人力资本,构成公司重要的资产来源,在公司经营活动中具有重要的法律地位,并发挥了重要的作用。职工是公司的利益相关者,公司的经营活动必须也应当考虑职工利益,公司获得利润,离不开职工的辛勤劳动。公司考虑职工利益,不仅是公司自身利益实现的基础,也是公司承担社会责任的要求。公司在做出经营决策时,应当充分考虑对职工利益的保护。
要点提示:职工是公司的利益相关者,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应当充分考虑职工利益。
公司申请变更登记涉及公司章程修改等事项时,企业工会如何确保职工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护?
公司申请变更登记特别是涉及修改公司章程等重大事项时,工会有权参与整个过程,以充分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公司在拟定变更决议或修改章程草案时,应邀请工会代表参与讨论变更事项,并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征集意见,听取工会的意见和建议,把工会和职工的建议纳入决策考量,确保职工的参与权和知情权。
同时,公司应根据需要,制定详细的职工安置方案,保障职工的经济和福利权益。此外,工会应监督变更登记的执行情况,确保公司依法履行对职工的义务,如发现违规行为,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并提供法律咨询和援助。
要点提示:公司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应当提交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涉及公司章程修改等重要事项时,必须履行法定程序,尤其是工会应充分发挥作用以保护职工合法权益。
公司因解散或破产终止时,如何确保职工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护?
公司因解散、破产或其他法定事由终止时,应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同时,应采取妥善措施充分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例如,通过召开职工大会、发布公告或其他方式,及时通知全体职工,以保证其知情权;制定详细的职工安置方案,包括经济补偿、再就业服务和职业培训等内容,并经工会和职工代表的充分讨论和认可,以确保其合理性和可操作性;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清算和转移手续等。
在公司解散或破产过程中,工会应代表职工参与整个程序中,以确保职工在公司终止过程中能够得到合理的保护和安置。
要点提示:公司因解散、破产或其他法定事由终止时,必须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公司依法终止能够保护各方权益,尤其是要采取妥善措施确保对职工合法权益的保护,预防法律纠纷的产生。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是否可以成为审计委员会成员?
根据《公司法》第121条第2款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可以成为审计委员会成员。
股份有限公司可以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在董事会中设置由董事组成的审计委员会,行使本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不设监事会或者监事。审计委员会应保证其中立性和独立性。审计委员会成员为三名以上,过半数成员不得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且不得与公司存在任何可能影响其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职工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能积极推进职工参与公司民主管理,充分实现职工对企业经营管理活动的监督权。
要点提示:职工董事可以成为审计委员会成员,这可以更好地实现职工对公司经营管理的监督。
《公司法》中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哪些?
依据《公司法》第265条的规定,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简称高管,其包括法定高管和章定高管。
要点提示:《公司法》中的高管包括法定高管和章定高管,公司职工也可以依法依章担任公司的高管。如果公司高管未尽到忠实义务或勤勉义务,损害了职工利益,职工可依法向高管主张损害赔偿。
据学习强会公众号、《公司法》学习问答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