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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劳动争议的主要方法

  和解: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从而解决纠纷。这种方式具有灵活、便捷的特点,是首选的解决方式。

  调解: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申请调解,在调解组织的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解决纠纷。

  劳动仲裁:如果当事人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诉讼:(1)如果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除了法律另有规定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如果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仲裁申请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无论是对于发生效力的调解书,还是发生效力的裁决书,当事人均应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部分内容来源于上海金山法院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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