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劳动者的“金点子”添点“金”
■武文欣
据报道,近年来,各地鼓励职工创新,产生了一大批“五小”创新成果。然而,一些职工的创新成果因达不到申请专利的条件,企业难以“按质论价”对其奖励,于是产生了“企业收益30万元,职工获奖500元”等挫伤创新积极性的现象。
“五小”创新创效成果和实际奖励不匹配的情形在很多企业都存在,一方面是因为很多“五小”创新成果由于技术含量不高或创新点不够独特,难以达到专利申请的标准,从而无法享受到“一奖两酬”(即奖金和报酬);另一方面,大多数“五小”成果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条件完成,被视为职务发明,所有权归企业所有。此外,多数企业的奖励机制缺乏具体量化标准。
职工创新成果得不到合理回报,显然会挫伤创新热情和参与积极性,企业还有可能面临人才流失的风险。
为鼓励职工创新创效,各地纷纷出台举措,从政策和资金上予以支持。温州发布十大举措,明确了搭建职工交流平台、推动技能创富、明确企业创新奖励标准等一系列行动。这些举措的效果值得期待。
平衡单位与发明人之间的利益,消除职工在创新中的后顾之忧,需要多方合力才可以破解。相关部门除了从政策和资金上支持,还应不断完善职工知识产权保护的制度规范体系,细化知识产权保护规则。一方面,完善职工知识产权激励制度规范体系,培厚职工产出技术创新成果的土壤;另一方面,完善职工知识产权受到侵害时的保护和救济制度体系,畅通职工维权渠道。
对企业来说,制定明确且可量化的奖酬规则,确保职工的贡献能够得到公正合理的回报;建立“五小”成果库,搭建职工创新成果交流、转化平台,促进创新成果的流通和变现;尝试“内部收购”,让发明人从自己的创新成果中直接获益。
总之,要不断优化举措,为一线劳动者的“金点子”添点“金”,激励这些创新热情和成果为企业创造更多经济效益的同时,让劳动者也能感受到自己的价值,进而不断涵养劳动者的创新沃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