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元三举措加强农民工工资清欠力度
本报讯 通讯员柳庭和 记者孟万成报道 庆元县一年来积极做好农民工工资的清欠工作,通过加强法律法规宣传、完善欠薪保障机制、加大清欠工作力度三大举措,农民工工资的清欠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总工会等单位采取上街设摊咨询,接受劳动者投诉等多种方式,加强《劳动法》、《工会法》、《劳动合同法》的宣传工作,使农民工提高了法制观念,增强了自我保护意识。
为从源头上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庆元县人民政府专门制定了《庆元县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规定业主和承建人必须按规定缴纳保障金,所缴纳的保障金专项用于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对未按规定缴纳保障金的,不予办理施工许可证。同时规定因发生农民工工资拖欠被划拨保障金的企业,将作为不良行为予以登记,并与企业信用评估、资质年审和项目经理职业审查直接挂钩,纳入市场、质量、安全行为重点监管范围;对恶意拖欠、无故克扣农民工工资的企业和项目经理,在企业资质和个人从业资格审查时,实行一票否决,并在新闻媒体上曝光。
与此同时,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总工会等部门组织人员对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加强对企业工资发放情况的监督检查。
去年以来,庆元县共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48起,涉及农民工234人,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191.3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