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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启动2015年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

  本报讯 记者王海霞报道 日前,省总工会下发通知,要求在全省范围内开展2015年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

  本次“要约行动”至9月底结束,工作重点是尚未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建会企业,工资协议到期需要续签或重新签订的企业、行业和区域,一线职工工资长期不增长、低增长,或其工资低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50%的企业,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同行业的企业集聚区域,企业集中的工业园区(经济开发区)。

  要约内容主要包括工资水平、分配形式、调整幅度、劳动定额、工时工价、支付方式、奖金福利等。要根据企业性质、规模、经营状况等对协商内容有所侧重。针对经济效益较好的企业,要把工资增长幅度、奖金福利等作为主要内容;针对经济效益较差的企业,要把工资水平、支付方式等作为主要内容;针对实行计件、计时工资制的企业,要把劳动定额、工时工价、加班工资等作为主要内容;开展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的,要把行业同类工种的劳动定额、工时工价标准、行业最低工资标准、工资调整幅度等作为主要内容;开展区域性工资集体协商的,要把区域最低工资标准、工资调整幅度、工资支付方式等作为主要内容。

  据了解,省总工会要求各级工会将工资集体协商提质增效作为深化要约行动的工作方向。严格规范“产生代表、提出要约、协商准备、开展协商、协议审议、首席代表签字、备案审查、公布实施”8个环节,确保协商质量。同时,结合本次要约,对本地区、本系统工资集体协商建制情况进行一次普遍排查,全面了解和掌握工资集体协商建制企业的基本情况,建立和健全集体合同数据库。

  省总工会还鼓励基层在开展集中要约的同时,可以依据本企业、本行业、本区域实际,灵活多样提出协商要约;针对重点行业、重点区域以及重点企业开展专项要约;对于条件成熟的企业,要积极鼓励和引导企业方向职工方主动要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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