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立案到审理都在网上进行
电子商务网上法庭:足不出户解决纠纷
本报讯 见习记者胡翀 通讯员西法报道 8月17日上午,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通过电子商务网上法庭,开庭审理了一起小额借款合同纠纷,这是该网上法庭成立以来受理的首起网络支付类案件。
今年5月7日,上海的范晓明(化名)与重庆市阿里巴巴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在线订立了阿里信用贷款合同,金额155000元,以12个月为期,每月以固定金额偿还贷款本息。合同签订当天,阿里小贷公司即向范晓明通过支付宝放款成功。但范晓明之后却迟迟未能履行合同。因此,8月12日,阿里小贷公司的委托代理人通过互联网在“浙江法院电子商务网上法庭”网站上提交起诉状、证据材料、授权委托手续,填写送达地址确认书,起诉至西湖法院要求对方还款。
一天之后,西湖区人民法院就通过线上审核完成了立案工作,而之后发放通知、开庭准备等一系列流程也都通过网络方式进行。
开庭时,整个法庭除了法官、记录员和旁听人员,原被告双方并没有出席,而是通过视频传输,出现在电视屏幕中。庭审运用了简易程序,庭审持续了40分钟左右,其间双方都阐明了各自的立场并提供了相关证据。最终经过法官调解,双方当庭达成一致:被告范晓明在2015年9月6日前一次性归还原告阿里小贷公司本息56918.44元,此后的本金、利息按照合同约定的还款日和利率足额支付。
近年来,浙江全省法院涉电子商务的新类型消费方式纠纷案件明显增加,而西湖法院辖区内聚集了近400家互联网金融企业,涉互联网金融的案件也在逐年攀升。由于涉互联网案件突破了地域的限制,当事人异地起诉、应诉,诉讼成本高,中小卖家不出庭概率高,无形中增加了消费者维权的难度。
西湖区人民法院于2015年4月经浙江省高院批准正式开始建设网上法庭,审理范围暂定为网络支付纠纷类案件。如今西湖区人民法院电子商务网上法庭www.zjwsft.gov.cn已正式投入启用,将通过网络调解、电子督促程序、网上法庭,充分利用互联网在线解决纠纷,体现了诉讼便利,既便民惠民,又便利法官办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