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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2版:工论

七夕“不登记离婚”的善意

  ■雷钟哲

  8月20日当天,福州市鼓楼区民政局将仅受理国内结婚登记,暂停办理离婚登记、收养登记、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查询档案等业务(8月19日《中国青年报》)。

  笔者注意到,对福州市鼓楼区七夕当天只登记结婚不办理离婚的规定,持反对意见的人认为权力滥用,认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更有认为这是干涉离婚“自由”的滥权。对此,笔者认为言过其实,淡漠了鼓楼区的初衷与善意。

  许多人选择七夕当天登记结婚,缘于这是一个特殊的日子,被称作中国的“情人节”。在如此浓烈的传统文化背景下办理离婚手续,不仅是大煞风景,而且也不合时宜。就算过往的婚姻有诸多的遗憾,非得分道扬镳不可,也没有必要赶在这个日子,那会留下更多不堪回首的回忆。此其一。

  其二,不能否认许多人离婚,也有一时冲动的原因。七夕不办理离婚手续,有助于冷静地思考婚姻。想想过去的恩爱,想想曾经的甜蜜。不要因为来也匆匆去也匆匆,留下终生的遗憾。再说,这天不办理离婚,不是说不准离婚,离不离婚,还是当事人的权力。难道那么着急,一天都不能等待了吗?

  其三,这项临时动议,充满了善意的初衷。我们总是希望执行政策要有温度要有人性,但真的温度来了,却要指斥不合规定,既不是程序正义,也不是结果正义。如是,谁还敢灵活性地工作?证明“我妈是我妈”的原则,不就会大行其道了吗?

  再说,人家这个安排,也有考虑到当天登记结婚的人数可能暴增的因素,工作人员毕竟有限,集中精力应对结婚登记,赶在七夕成人之美,也算一个合理应对吧。


浙江工人日报 工论 00002 七夕“不登记离婚”的善意 2015-08-21 2 2015年08月21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