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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2版:医疗互助特刊

打造职工帮扶的“百年老店”品牌

温州市总工会筑实医疗互助保障根基

温州市总工会通过会议宣传、基层走访等各种途径,动员企业和职工积极参加医疗互助保障。

  记者吴晓静报道 温州永嘉县鹤盛乡职工陈光毅,2015年2月份因心肌梗塞入院治疗至今。因参加了职工互助保障的两份综合保障项目,共获得保障金55200元,大大减轻经济负担。

  “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作为职工医疗保障的第二条“安全带”,职工互助保障最大限度地降低了职工在工作和生活中因为疾病或意外伤害而产生的损失,缓解因病致贫带来的困扰。

  数据显示,2015年1~11月份,温州市共参加互助保障职工332874人次,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了264%;受益职工2236人,赔付金额达402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增长了341%和259%。

  牢根基,打造“百年老店”品牌

  2015年,温州市总工会将职工互助保障工作列入重点工作目标考核和“十大实事”。温州市总工会党组书记、副主席程龙凤提出,要把职工互助保障工作打造成“百年老店”的品牌,以实现职工互助保障工作可持续发展。

  为确保职工互助保障工作有序推进,温州市总工会专门出台各县(市、区)专职人员保障待遇,制定互助保障专项先进评选等相关办法,有力推进全市职工医疗互助保障的发展。同时,加强业务培训,提升管理软件,依靠全市各级工会组织和广大工会干部的智慧和力量,在扩大全市参保覆盖面、提高职工保障待遇、加强内部管理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切实发挥了工会服务企业、服务职工的职能。

  惠职工,再添利好促保障

  为了提高基层单位参保积极性,提高会员保障待遇,温州市总工会根据2013年12月以来职工互助保障工作运作情况,今年较大幅度对职工互助保障会费标准及给付保障待遇做了调整。

  在会费标准方面,今年温州市对住院津贴会费标准在续保时由原38元/人·年,调整为30元/人·年,降幅21.05%。

  在提高保障待遇方面,一是提高职工住院保障待遇。职工住院除每天按50元给付住院津贴外,对于自付金额2万元以上的,每增加自付金额1万元给付10%的互助保障金,最高可领取5万元。二是提高意外伤害保障的赔付基数。赔付基数由原来的1万元提高到了2万元,提高幅度达100%。三是提高重大疾病互助保障待遇。由原来11类疾病,扩大到25类疾病,并对附加保障金4000元由原分两年给付,改为赔付时一次性给付。同时原位癌疾病由原给付保障金1000元提高到2000元。四是提高免责期待遇。患大病和女特病在免责期期间,由原来给付保障金500元,提高到1000元。

  此外,为扩大互助保障受益面,增加女职工生育住院津贴,按每天50元给付;增设了女职工子宫全切给付保障金1000元;参加女特病保障项目,但患重大疾病25类之一的给付保障金2000元。

  今年1—10月份会费收入与去年同比增加了31%,而赔付支出与去年同比增加了168%,二者相比,支出的增速已远远大于收入增速。保障待遇的提高,充分体现了工会服务企业服务职工的宗旨,实实在在地为职工办了实事和好事。

  广覆盖,扩大影响助推深入开展

  在温州,各县(市、区)总工会也积极争取政府重视支持,出台推进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实施意见。如乐清和苍南均以县(市)政府名义颁发了《关于推进职工综合医疗互助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有力推进了职工互助保障深度开展。各级工会今年重视加强与新闻媒体协作、运用工会网络等加大职工互助保障宣传力度。

  温州市总工会还整合温州各大医院资源,聘请市区各大医院10位医生,为职工免费开设“职工健康讲堂”18场,其中有4场专场面向非公企业职工,受益职工3000余人。各级工会通过各种培训、会议宣传、基层走访,动员基层工会职工积极参加职工互助保障活动。据不完全统计,全市共印发职工互助保障有关宣传资料5万余份。

  温州市总工会职工综合医疗互助保障办公室主任朱黎明表示,今年受整个经济大环境的影响很大,在职工互助保障工作推进过程中,温州市总工会领导高度重视,各县(市、区)总工会也扩大宣传,加大考核,上下联动,借势借力,力争不断改进提高。

  接下来,温州市总工会将继续抓基础、抓普惠、抓规范、抓宣传,并拟颁发2016年度《温州市在职职工医疗互助保障暂行办法》,提高互助保障待遇,让职工互助保障惠及更多的职工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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