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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2版:民声

治理校园欺凌要形成合力

  微观点:校园欺凌现象由来已久,要改变这种现象,学校教育“立德树人”是根本,而社会有关各方形成合力也很重要。

  ■屠红良

  在岁末年初之际,又接连在媒体上读到两则校园欺凌事件。一则是2015年12月28日微信中流传了一段时长1分53秒的视频,视频中浙江永康的一名穿粉色外套的初一女孩被多名女生抓住强行脱去上衣;另一则是2016年1月16日海南临高一少女被群殴、衣服被扒光的视频和照片在网上疯传。

  群殴、扒衣、录视频……校园欺凌情节之恶劣、手段之残忍,令人震惊,而更令人震惊的是事件发生后受欺凌学生都选择了忍气吞声,直到视频公开警方介入。

  是什么原因让我们的孩子遭受了巨大委屈、侮辱之后,还选择了忍气吞声?君不见,我们对未成年人,特别是在校的学生犯错的处理原则是“教育为主,惩罚为辅”,这样受欺凌学生告诉家长、报告老师、报110之后,无非是学校或派出所与学校一起通知欺凌学生家长到校或派出所对欺凌学生进行苦口婆心的批评教育,最后大事化小,最严重的校纪处分了事。而欺凌学生一般犯错不会仅一二次,几次三番下来,发现“学校、警察也管不了他”,便会变本加厉。这也可从一些欺凌学生施暴后还敢于将相关视频传到网络上炫耀可见一斑。

  当然,把鞭子打在学校等身上也有失偏颇,因为目前关于“校园欺凌”的相关法律法规还不完善。尽管我国早已制定并颁布实施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但是这些法律法规缺少具体可操作的惩戒性规定,这让欺凌学生肆无忌惮。

  因此,笔者以为,预防、治理校园欺凌需要各方形成合力,除国家层面上尽快完善法律体系、出台反校园欺凌法规外,作为学校应树立科学的教育观,力改“分数第一”思想,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同时,积极开发校本法治课程,举办法律知识竞赛,观摩法院现场庭审、参观法治教育基地等,多措并举使学生在他们稚嫩的心灵播下法治的种子,让他们知法、懂法、守法和用法。此外,建立校园反欺凌领导小组,健全校园反欺凌预警、应急机制,联合公安部门开设校园反欺凌24小时咨询热线、举报电话、举报信箱、网络举报平台,以及并充分利用黑板报、宣传橱窗、LED电子屏、校讯通、校园网站等展开校园反欺凌宣传,旗帜鲜明地反对、声讨校园霸凌,引导学生敬畏生命、敬畏法律。

  同样,作为家庭,家长应从小教育孩子“不能失德、不可犯法”,并把其列为家规的重要内容带头弘扬。而作为公安、文化、司法等部门,要果断采取措施,切实查处暴力、虚幻的网络游戏,净化网络环境。与此同时,坚决打击不良社会青年在校园周边及进入校园寻衅滋事事件和依法严肃处理校园欺凌案件,警示一批狂妄不法之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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