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今起实施
违规企业最高面临 10万元以下罚款
本报讯 记者吴晓静 通讯员陈金辉报道 4月1日起,《杭州市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正式实施,明确居民家庭生活以外的单位供餐、餐饮服务等活动中所产生的食物残余、不可再食用的废弃动植物油脂和各类油水混合物等将实行统一收运处置,督促餐饮企业做好餐厨废弃物的无害化处置工作,并对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做出相关要求,违反办法规定的最高将面临10万元以下罚款。
据了解,2013年9月,杭州市被列为全国第三批17个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城市之一,并开展了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试点,目前,一期工程已建成并投入运行。
《办法》要求,杭州市餐厨废弃物处理实行分级负责、统一收运、集中处置与分散处理相结合的管理原则,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应当按照年度向所在地的区、县(市)市容环卫主管部门申报本单位餐厨废弃物的种类和预测数量,并与取得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收集运输许可的单位签订收集运输协议,将餐厨废弃物交付给有资质的单位收运,不得混入其他垃圾投放。
此外,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应当设置符合规定要求的油水分离装置,对油水实施分离处理;产生的污水排入城市公共污水管道的,应当达到纳管标准。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对餐厨废弃物实施就地处置的,应当事前向所在地的区、县(市)市容环卫主管部门备案,同时应当使用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企业标准的处置设施,并保持处置设施的正常运行,其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和最终产生物应当符合国家、省和本市的环境保护要求。
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违反办法规定的,将由所在地的区、县(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并面临200元以上10万元以下不等的罚款。
目前,杭州各区已经开始组织落实《办法》。以上城区为例,已组织开展了辖区内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的调查摸底工作,初步制订了辖区餐厨废弃物收运方案,明确收运范围、收运方式、收运线路和要求,已有55家单位进行试运行。风景区将实行餐厨废弃物统一规范化收运处置,配置专用收运车辆,建设收运处置监管平台,并第一批将所有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以及有代表性的大型餐饮企业开始餐厨废弃物统收统运工作试运行,明确4月1日前正式开始统收统运工作,并已有18家企业及单位签订餐厨废弃物收运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