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弟弟骗姐姐签下欠条 法院辨是非还原真相

  记者羊荣江 通讯员毛林飞报道 不久前,李杰(化名)一纸诉状将自己的亲姐姐和姐夫告上三门法院,要求姐姐归还7万元借款。本以为这是一起简单的民间借贷案件,却在审理过程中变得扑朔迷离。

  李红(化名)和李杰是亲姐弟,李家共有4个孩子,李杰是唯一的儿子,大家对这唯一的弟弟甚是疼爱。李红出嫁后,家境较其他几个兄弟姐妹更为优越,也时常帮衬着弟弟李杰。

  庭审时,李杰称自己帮姐姐还了一笔银行贷款,并出具了李红签了字的一张借条。

  提起这事儿,李红气不打一处来。李红称,弟弟一向游手好闲,2012年,李杰提出让其帮忙贷款,用来做砖头机生意。想着若能让弟弟踏实做生意也是一件好事,于是,李红以自己的名义在村镇银行贷了一笔款项,其丈夫吴某作为共同借款人在借款合同上签了字。

  之后,李红就将其用于贷款的银行卡及密码交给了李杰,让弟弟自行处理该笔款项。

  几年来,李红帮弟弟共贷款3次,每次都是一年期,前两次李杰都如期归还了借款。

  去年6月,第三笔贷款期满,银行多次打电话向李红催还款。

  一开始,李红只是告知弟弟抓紧时间去还款,但是弟弟一直推三阻四。眼看着还贷的时间就要到了,丈夫吴先生又出海未归,李红一下慌了神。

  贷款到期当天,弟弟送来一张纸条,称李红只要在纸上签字,贷款的事情就与她无关。本来就为还贷之事着急上火的李红一听,立马就在纸条上签了字,而弟弟也确实将该笔贷款如期还上了。

  令人惊讶的是,几日后,李红接到了法院通知,得知弟弟一纸诉状将自己告上了法院,要求她归还7万元借款,与起诉状一起附上的,还有一张借条,借条上有李红本人的签字。

  李红一下傻眼了,原来这张借条就是那日弟弟送来让自己签的纸条。

  李红小学也没读过几天,是个地道的村妇,只会勉勉强强写自己的名字,当时怎么也没料到弟弟让自己签的纸条竟是张借条。

  李红有苦难言,庭审中不停地抹眼泪。自己本是好心帮弟弟贷款,贷款的实际使用人是弟弟,这笔贷款的还款付息也一直由弟弟处理,并向法院提交了村镇银行借款领取凭条及还款凭证,在这些凭条上,均是弟弟李杰的签字。

  李杰称,这笔贷款确实是自己领取的,但那是姐姐用这笔贷款归还其之前的借款,早在2012年前,姐姐就向其借了7万元,只是一直没有出具借条,而这笔贷款的付息行为,是因为姐姐不识字,所以一直委托其代为处理。

  李红则否认了几年前借款7万元的事实,称那时弟弟正处于经济窘迫期,而他们夫妇经济收入一直较为稳定,也无需借款,更无需委托弟弟代为还款。

  法院在听取了双方的诉辩意见及举证质证情况之后,认为李杰虽提供了借条,但是借款人处的签字是在李红不识字不知情的情况下签的;李杰称其为姐姐归还了7万元银行贷款,但是该笔贷款实际使用人系其本人,且李杰无法提供证据证明之前姐姐向其借款的事实。

  三门县人民法院综合各方面情况之后,驳回了李杰的诉讼请求。


浙江工人日报 维权 00002 弟弟骗姐姐签下欠条 法院辨是非还原真相 2016-06-06 2 2016年06月06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