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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饮酒意外身亡 司法调解获赔十万

  本报讯 记者孟万成 通讯员俞为鹏、钟润文报道 日前,台州市路桥区桐屿街道某铁路工程勘察设计有限公司负责人王某万万没有想到,刚从山东某劳务市场招来40多岁的工人王宇,还没有开始工作,就因独自一人喝了一瓶白酒,在工棚里意外死亡。经过司法所耐心调解,该公司愿意出资10万元作为对死者家属的补偿,平息纷争。

  王宇生前被公司安排在桐屿街道新保村路边的临时棚内居住,当天晚上他独自一人喝了一瓶白酒,第二天被发现于工棚内死亡。随后,工地工友向桐屿派出所等相关部门报案。经查,王宇属于自己饮用白酒过多,导致意外死亡。知道王宇死亡后,其家属来到桐屿街道调解中心要求解决纠纷。在桐屿政法办牵头下,桐屿司法所立即向双方当事人了解事情原委,并进行调解。

  在调解室,公司认为王宇从山东到桐屿从未进行过任何工作,况且是自己贪杯喝白酒死亡,他们不应该承担任何经济责任。死者家属说,虽然王宇未进行过任何工作,但是公司从山东将其雇佣并带至工地安置,肯定要承担责任,双方僵持不下。

  司法所调解人员首先阐明本案所引发的法律关系,认为王宇的死亡应属于意外事故,不适用工伤赔偿。王宇虽与公司形成雇佣关系,但未在工作期间发生人身损害,而是自己独自喝酒造成死亡,公司应承担一定的民事补偿责任。调解员兵分两路,一路耐心劝导王宇家属,尽最大努力给予其精神上的安慰;一路认真倾听公司负责人的意见,积极做其思想工作。通过多轮耐心劝解,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由公司支付10万元给予王宇家属作为补偿。


浙江工人日报 维权 00002 工人饮酒意外身亡 司法调解获赔十万 2017-03-27 2 2017年03月27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