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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条制作严禁超量使用明矾

杭州市拱墅区专项检查守护“舌尖上的安全”

  ■通讯员朱媚、胡弘 记者王艳

  日前,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检察院提前介入一起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犯罪嫌疑人陈某涉嫌在自家小吃店内,为提高其自制油条的销售量,在油条的制作过程中加入超过国家规定使用量的明矾,导致油条中的铝元素严重超标。抽样检测,铝含量为719毫克/千克,大大超过现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规定的限值100毫克/千克,严重危害人体健康。

  该院民行科及时获悉案件相关信息,并立即对案件涉及的食品安全问题进行调查。调查发现,过量添加明矾等有害食品添加剂的现象在辖区内时有发生,涉及的多为小吃店、食品加工店等街头商户,服务对象多、流动性大,更容易对不特定的消费者造成损害。

  对此,该院民行科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针对性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执法机关加大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对违法添加食品添加剂行为的惩治,构成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查处,确保群众饮食安全。

  在检察机关的推动下,市场监督管理局积极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检查,重点打击在面粉制品制作中超范围使用含铝食品添加剂,以及在水产品养(种)殖、运输过程中添加孔雀石绿等非食用物质等违法行为。同时,向辖区内每家早餐店(摊)、使用油条的麻辣烫及农贸市场或超市水产摊位发放承诺书,引导其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共同维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浙江工人日报 时尚·美食 00003 油条制作严禁超量使用明矾 2017-11-08 2 2017年11月08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