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惩戒”让 偷逃税款企业寸步难行
本报讯 见习记者程雪报道 信用是企业安身立命的根本。记者从“信用浙江”网站公布的2018年2月“联合奖惩”案例中,了解到浙江巨泉铜业有限公司因偷逃税款而导致信用受损、寸步难行。
台州市国税局在去年的一次常规税务检查中发现浙江巨泉铜业有限公司存在偷税嫌疑。此后经该地国税稽查部门现场突击检查,并采取多系统联查的方式全面收集相关资料,历经4个多月,最终确认该企业销售收入高达1147.27万元未依法申报纳税,偷税338.43万元,产生滞纳金65.04万元,罚款169.22万元。
根据《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办法(试行)》,该企业涉税违法数额已达到了“黑名单”曝光标准,该地国税局将该企业向社会进行公示,并按照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的相关要求,将其相关违法信息传递给各联合惩戒合作单位。
“事情真的发生了才知道有多严重。”该公司负责人表示,失信代价真的太大了,不仅要补缴税款罚款,“联合惩戒”制度导致了其银行贷款被暂停,出门办事连飞机、动车都没得坐,高级宾馆也订不了,着实是寸步难行。
“当初也是心存侥幸,觉得能混就混,隐匿收入,没有按实申报,也没想到‘黑名单’力度这么大,这次教训的代价真是太惨痛了,以后一定要依法诚信纳税,一点侥幸心理都不能有。”该负责人后悔不已。
随着最后一笔罚款入库,根据《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办法(试行)》,对偷税和欠缴应纳税款被税务机关公告的纳税人,在缴清税款、滞纳金、罚款后可以从税收违法公告栏中撤出。台州市国税局经审核决定,将浙江巨泉铜业有限公司撤出“黑名单”,并通知联合惩戒成员单位停止惩戒。但是,被税务机关处理处罚的记录仍将作为税收信用档案保存在信息系统中。税务机关以制度为坚实后盾,让违法企业无处遁形,给企业敲响警钟,让信用不再只是虚无的道德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