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工人日报 数字报纸


00002版:民声

“消费扶贫”值得探索

  微观点:消费扶贫值得探索,应从多方面下功夫,把它做大做强。对贫困群众脱贫而言,消费扶贫是一次很好的机会,应该倍加珍惜。

  ■彭宇

  据媒体报道,“今年6月份,东方市西方村芒果丰产不丰收,销路不畅。”海南省委组织部看在眼里,急贫困户所急,主动为村里农户对接各单位、企业,并与海口市菜篮子产业集团取得联系,搭建起一座芒果“销售桥梁”。据介绍,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共销售芒果1万多箱共20多万斤,销售款达12万余元。

  消费扶贫主要是指购买和消费来自贫困地区建档立卡贫困户的产品和服务,帮助其增收脱贫。像海南省委组织部帮助贫困村销售滞销芒果,就是消费扶贫方式的一种。这种扶贫方式不同于以政府为主导的常规扶贫模式,“更能让农民看到自己种的农产品的价值,为他们带来劳动脱贫致富的动力和尊严”。目前,海南已经印发了《关于在省级领导干部中开展“以购代捐”消费扶贫活动方案》,方案中明确,2018年10月至2020年12月,省级领导干部每人每月拿出200~300元采购贫困户产品,帮助贫困户解决销售难题、增收脱贫,并倡议社会各界人士主动跟进,积极参与消费扶贫。领导带头,真心花自己的钱买东西来吃,能带动单位成员、社会各界跟着做,起到很好的示范作用。同时,领导干部通过这种方式也能更加了解基层和贫困群众的实际情况,便于更好地指导工作。

  我们知道,简单地给钱给物,确实不能激发贫困群众的内生动力,只能解决眼前问题不利于长远发展,消费扶贫更能有效提升扶贫的深度和高度,促进扶贫的质量和效率。领导干部平时也要食用蔬菜水果、畜禽肉蛋、水海产品、五谷杂粮等,利用走访贫困群众的机会,采购他们的产品,自己买到了物美价兼的产品,还帮助了贫困群众销售的大忙,可谓一举两得。不过,这种消费扶贫方式,能帮助贫困群众销售的农产品毕竟有限。海南省在制定活动方式的时候,考虑得比较周全,已经看出了仅凭领导干部爱心采购数量有限的不足。为了增加销量,活动还发动拥有食堂、餐厅的行政机关、学校、国有企业、医院、军队等单位,长期定向认购和临时团购贫困户生产的农产品。如此,就能调动全社会参与消费扶贫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为贫困群众生产的农产品打开销路。

  贫困群众的农产品有了稳定的客户后,还要注重保持产品质量、不要随意涨价、诚信经营。倘若质量不能保持,领导干部和单位就不能持续采购。消费说到底还是要讲究自愿,必须遵守市场法则,用同等价格没有买到市场上同等质量的产品,谁都难以接受。或许前期的采购可以出于爱心,但这种爱心总有消退的时候,唯有质量过硬的农产品,才能让他们长期买下去。有些贫困群众看到自己的农产品好卖,就动起了歪脑筋,比如随意涨价,而产品本身的品质并未相应提升,这对参与消费扶贫的人来说,也是一种很大的伤害。因此,扶贫干部作为消费者在消费的过程中,还是要真实评价,做得好的方面要点赞,做得不好的方面要提出意见建议,便于他们及时改进、改正。营造一个良好的购销环境,才能真正夯实产业扶贫的根基,让消费扶贫变得可持续。

  对于基层组织而言,消费扶贫值得探索,应从多方面下功夫,教育引导好贫困群众诚信经营,如此才能把消费扶贫做大做强。对贫困群众脱贫增收而言,消费扶贫,是一次很好的机会,应该倍加珍惜。


浙江工人日报 民声 00002 “消费扶贫”值得探索 2018-10-20 2 2018年10月20日 星期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