斑马线上 需要这一“罚”
微观点:斑马线是生命线,但行人“两眼不管身外事”,走路慢吞吞既妨碍交通,也严重威胁到自身安全。
■徐振宇
日前,温州交警对斑马线上低头看手机的胡女士开出了首张罚单——罚款10元。而这也是《温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自今年1月1日实施后,行人在斑马线上看手机被处罚的首张罚单。
斑马线是生命线,敬畏斑马线就是敬畏生命,但行人“两眼不管身外事”的行为具有极大的安全隐患:走路慢吞吞既妨碍交通,也严重威胁到自身安全。2018年12月,行人胡某因涉嫌闯红灯,并在横穿马路时玩手机,致摩托车乘客死亡,自己也身负重伤,经广东省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后获刑10个月,缓刑1年。尽管教训比比皆是,但有些人仍我行我素,视交通法规为无物,其根源就在于个人缺乏安全意识,骨子里没有真正树立对规则的信仰,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穿道路时“低头看手机”等不良行为就是这样滋生的。
实际上,“玩着手机过马路”的病根不在制度上,而在于个人的理念上。因为人有惰性,对于一些未至的危害,总会选择性遗忘。过马路时注意力不集中害人害己,我想这个道理谁都懂。但只要“看到查处才装样子”,一旦脱离有效监督就“该干嘛就干嘛”的行为陋习存在,就不能从本质上解决“安全隐患”的问题。“教育千遍不如惩处一回”,笔者认为,必须设法借助外部力量进行强化,有必要上升到法律高度给予“警告或罚款”。常说城市秩序“三分靠建,七分靠管”,对于不良行为,需要人性化的善意提醒,也需要必要制度的约束,更需要相关法律的惩处。10元事小,提醒事大,“斑马线上看手机罚款”是一种可行的方式,可以将行人的注意力从手机上拉回来,无疑也能减少斑马线上车辆碰撞行人事故的发生率。
所谓“习惯成自然”,先以立法的手段强制你不看手机,随着时间的推移,相信人们就会习惯于斑马线前抬头看路,到时就算到了没有罚款的地方,也会落实“文明、安全通过斑马线”的习惯性动作,最终达成“车让人人快行”的和谐交通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