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调解、引导” 三管齐下强化职能
——余姚工会推进劳动关系调处工作 的实践与思考
■沈琼卓
近年来,大量新生代职工成为经济发展的主力,劳动关系也呈现出多元性、复杂性和时代性的特点。本文以余姚市总工会近年来做法为例,剖析工会在推进劳动关系调处工作中发挥的作用,并提出相关建议。
实践
余姚市各级工会以“维护职工权益、促进企业发展、构建幸福余姚”为主题,从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实际出发,突出基层基础,创新工作机制,切实推进劳动关系调处工作,形成了“党政主导、工会牵头、多方配合、劳资互动”的工作格局,在服务职工、服务企业、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具体工作可以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加强领导,强势推进工会劳动关系调处工作。全市21个乡镇(街道)和经济开发区重新完善和明确了领导小组,负责辖区内劳动关系的协调处理工作。通过部门联动,在增强合力上想办法。不断完善工会与部门的配合协作制度,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单位联合,出台相关文件,定期与相关部门联合开展执法检查活动。同时通过宣传引导,在依法维权上下功夫。充分发挥电视、报刊、网络、微信等媒体平台和企业宣传阵地的作用,解读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会同相关单位举办现场咨询活动等;开设工会网络法制专栏,整理编写相关案例,充分调动广大职工学法的积极性,增强企业规范用工和职工依法维权的意识。
二是夯实基层,突出工会劳动关系调处工作。加强工会组织建设,同步建立工会调解组织,让职工诉求有地方表达,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劳动关系矛盾。据统计,截至2018年底,该市共建立“阿良工作室”等乡镇(街道)职工维权服务中心22个,“三江老娘舅”等村(社区)维权服务站点、“安拓谈心室”等企业(学校)维权服务站点585个,镇、村、企业事业单位、行业等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共461个,基本实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组织网络。同时,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劳动争议调解员队伍,提高调处水平,从有关部门和重点企业工会、劳资干部中聘请了353人,组建起一支以兼职为主、分片区服务的劳动争议调解员队伍,较好地解决了当前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员业务技能不够平衡的问题。
三是建章立制,规范推进工会劳动关系调处工作。逐步建立和完善劳动关系调解制度、劳动关系预警制度、职工服务中心议事学习制度和考核奖励制度,梳理总结出劳动争议受理、调查、协调、调解、签约、结案、回访、归档工作流程。推动“阿良工作室”标准化的创建工作,从工作场地、人员、制度、流程、机制、档案等方面提出了“余姚标准”。在调处具体劳资矛盾过程中,在坚持依法原则基础上,算好经济账、打好人情牌,让法律与制度在调处中“温暖”起来,实现了95%的劳资矛盾能就地解决的良好态势。
思考
工会要突出“履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基本职能”这个基本定位,强化“会同协调有关部门,强化劳动争议预防、预警、调处机制,促进职工队伍和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的职责,努力实现多项联动、力量互补、资源共享的工会工作社会化格局。
一是预防为主。要因地制宜地建立各种基层调解组织以及纠纷解决机制,通过各类调解组织和机制建设,将维稳关口前移,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律咨询、法制宣传以及法律知识普及,发挥政策宣讲与心理疏导的作用,为职工依法维权提供便利,预防和减少劳动争议的发生。
二是发挥工会自身职能。围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这一基本职责,工会组织应依法开展形式多样的工作和活动。在劳资纠纷未发生的阶段,预防工作主要包括组织和健全工会组织本身,监督企业用工行为。而当劳资纠纷发生之后,主要工作则体现为帮助劳动者解决劳动争议。不论是在劳动者咨询阶段,还是仲裁或诉讼阶段,工会法律援助工作者的调解工作都是贯穿始终的。
三是联系引导劳动关系领域社会组织。联系引导劳动关系领域社会组织,是党中央赋予工会组织的重要政治责任,也是工会适应形势发展、积极主动作为、推进改革创新的重要部署。工会做好联系引领工作要注重源头参与,尝试通过协商把劳动关系领域社会组织代表人物引入行业委员会、学会,参与政策研究,共同提升行业风气。
(作者单位:余姚市总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