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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2版:职工说事

职业病种类更新要及时跨过信息时代这道坎

  ■余明辉

  连续几个小时坐在电脑前,腰酸背痛、手腕抽筋等,算不算“职业病”?2023年4月25日至5月1日是全国第21个《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记者获悉,上班族常见的颈椎病、“鼠标手”等目前还不属于国家法定职业病(《扬子晚报》4月26日)。

  所谓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经济组织(统称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认定职业病,需要满足四个条件,即患病主体必须是企业、事业单位或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必须是在从事职业活动的过程中产生;必须是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引起;必须是国家法律公布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所列的职业病。四个条件缺一不可,目前我国法定职业病有10大类,共132种。

  目前,认定职业病的依据主要两个,一个是法规依据,即我国的《职业病防治法》;另一个是具体操作依据,即《职业病分类和目录》。从职业病定义以及实践操作看,颈椎病、“鼠标手”等不能认定职业病,法律规定相对宽松,主要卡在《职业病分类和目录》还没有与时俱进更新上。这无疑让人遗憾。笔者认为,这样的状况是时候改变了。

  目前,社会已经进入信息时代,人们的劳动方式、时间、强度等都发生了巨大变化,劳动者目前体力上的付出减少了,但是在其他生理方面的付出却增多了,因而形成了新的病症,包括颈椎病、肩周炎、腰背痛、骨质增生、坐骨神经痛等多种疾病。如果不能及时把这些疾病纳入职业病目录,进而享受应有的待遇,对这一群体来说是不公平的。

  时代变化了,人们对很多事物的认知和看法已经变化。此前,国家发布了一系列的新职业,因此对包括职业病在内的疾病和健康的认知,我们也需要与时俱进,才能跟上时代,才符合信息时代的需要,才符合对新时代劳动者身心关怀和保护的需要。

  事实上,早在2019年,健康中国行动推进委员会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就指出,职业健康保护行动将颈椎病、肩周炎、腰背痛、骨质增生、坐骨神经痛等新职业引发的病症列为劳动者个人应当预防的疾病。针对这些当时“并非职业病”的疾病,未来或将其列为法定职业病。

  这一表态,符合时代发展的现实,也表明国家有关方面已经认识到了新职业产生新的职业病这一现实,并把人们得职业病的权益保障纳入了研究保护的日程上,给社会以巨大的鼓舞和期待。

  遗憾的是,4年左右时间过去,我们的职业病目录仍然停留在“旧时代”难有前进,还没有跨过信息时代这道坎,与现在越来越多新职业病发的现实并不匹配,亟待有关方面加快速度,对我国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进行与时俱进地完善更新,让职业病认定与保护更有力,更符合时代发展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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