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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重点公共场所禁毒工作等三则

浙江加强重点公共场所禁毒工作

  省公安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浙江省重点公共场所落实禁毒防范措施若干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规定》所称的重点公共场所,是指娱乐场所以及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的旅馆(含民宿、网约房)、酒吧、网吧、洗浴、健身等场所。重点公共场所应当在本场所内开展禁毒宣传;对从业人员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禁毒教育,新上岗从业人员的禁毒教育应当及时开展。鼓励重点公共场所结合场所实际和当地特色科学设计制作禁毒警示标志,开展形式多样的禁毒宣传教育。

  浙江出台食品安全数字化追溯规定

  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浙江省食品安全数字化追溯规定》,自今年1月1日起施行。

  《规定》明确了相关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实施食品安全数字化追溯的义务和方式,明确了违反相关规定的法律责任等。《规定》所称食品安全数字化追溯,是指通过全省统一的食品安全追溯管理系统,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依法采集、留存、传递、应用生产经营相关追溯信息,实现规定类别、品种的食品和食用农产品来源、去向、问题可追溯的活动。

  《企业标准化促进办法》自今年1月起施行

  市场监管总局修订出台了《企业标准化促进办法》,于2024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和亮点包括:一是调整企业标准管理模式。二是构建企业标准政策体系。首次明确企业标准公开的功能指标和性能指标项目少于或者低于推荐性标准的,应当在自我声明公开时进行明示,进一步加强企业产品和服务质量标准信息披露,提升市场透明度。三是完善产品包装标准的明示要求。首次明确要求公开限制过度包装商品的包装标准,明确企业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公开其产品包装物所采用的包装标准。四是强化企业标准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双随机、一公开”的企业标准监管制度,有针对性地明确各类违法行为的处罚措施。

  据中国政府网、浙江发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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