贩卖个人信息牟利? 担刑责赔损失还要公开道歉!
通讯员裘少波、邵励、李洋报道 网上刚买了孕妇用品,马上就接到了推销孕妇产品的电话;网上买了面膜,很快接到了推销面膜的电话,人们对个人信息泄露深恶痛绝。日前,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检察院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对非法出售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依法严厉打击,在对被告人提起公诉的同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不仅追究其刑事责任,而且追究其民事责任。
为赚快钱,小伙子铤而走险
“有料子吗?”
“哪方面的?”
“母婴方面的。”
方某某曾经营一家公司,但因为经营不善,后停止了运营。2020年9月,方某某在网上看到了某款APP,该APP为双方进行资源对接。经过一段时间的观察,他了解到该APP虽有正常的资源对接,但也有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的资源对接,他知道出售公民个人信息是违法的,但为了赚快钱,他毅然选择参与。
2021年3月6日,方某某根据对方提出的需求,将从网上购买“母婴”类网购数据,经该APP公司员工姜某某、叶某某(均另处)介绍出售给他人,非法获利7000元。后又经介绍,将网购等数据出售给他人,非法获利3000元。
经查,方某某出售的数据包含收货人账号、昵称、收货地址、手机号码、付款时间、购买物品等内容,属“公民个人信息”。
2021年4月20日,方某某被警方抓获,姜某某、叶某某随后也被抓获。
海量聊天记录中,追加19笔犯罪事实
2021年7月,公安机关以方某某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移送西湖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经审查,检察官确认方某某在2021年3月,分三次出售公民个人信息非法获利1万元的事实。
同时检察官敏锐意识到,方某某的犯罪事实可能并不止这三笔,检察官决定从方某某的聊天记录中找寻线索。
案发后,方某某的三部涉案手机均予以电子数据的提取和恢复,检察官从200余万条即时通讯聊天记录数据中,结合方某某的支付宝、微信、银行等交易流水,查明方某某自2020年11月就开始出售公民个人信息,至2021年4月被抓,除了经APP员工介绍的三笔,非法获利1万元外,还另行出售了19次公民个人信息,非法获利67635元。
刑事、民事共追责
西湖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认为,方某某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公民个人信息,情节特别严重,应当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检察官同时认为,方某某通过网络出售公民个人信息,被用于定向商业推广,造成社会不特定公众遭受电话骚扰,影响公民的私人生活安宁,还可能被违法分子利用,对公民的财产安全造成潜在威胁,甚至违法犯罪,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方某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方某某应承担相应民事责任,遂对方某某提起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经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日前,法院作出判决,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方某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8万元,没收非法获利人民币77635元。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被告方某某支付公益损害赔偿金人民币77635元,并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在省级媒体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